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2020 2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工业炉窑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工业炉窑》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工业炉窑》HJ1121-2020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制鞋工业》HJ1123-2020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

  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1125-2020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327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2020330日印发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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