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的部署,提高质检系统推动全社会参与质量工作的能力和有效性,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要达到5大目标:不断提升质检工作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履行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促进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合作,形成紧密衔接、协调配合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促进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提升质量和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振兴事业。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同时,《方案》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加强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要从四方面着手:第一,要依靠地方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第二,要联合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第三,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发挥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第四,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工作。

 
 

(作者:玻璃风转载 )


201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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