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继续对我玻璃保温瓶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5月12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阿方根据5月12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4年第66号决议.   

      5月12日,阿根廷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阿方根据5月12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4年第66号决议,已结束对原产于我国的容量小于或等于2.5升的玻璃保温瓶和其它保温容器(该产品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的反倾销复审调查, 并决定继续采取FOB最低限价的最终措施,具体为FOB最低价格4.82美元/个。

 

(作者:尹树风转载 )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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