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出修改意见

协会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国家发改委4月8日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协会针对第一类鼓励类,第24条设计日用玻璃行业的相关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具体如下:

原文:24、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含 NOx 排放浓度≤1200mg/m3 的低氮燃烧技术、全氧燃烧技术、全电熔、电助熔)的设计、应用;

建议修改为:24、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含全电熔、电助熔、全氧燃烧技术、氮氧化物产生浓度≤1200mg/m3低氮燃烧技术)的设计、应用;

修改理由如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公告(2017年第54号),规定:1.鼓励通过不断改进玻璃熔窑设计……优化窑炉运行控制、采用最佳清洁生产适用技术(如:降低空燃比、分段燃烧、降低助燃空气温度、使用低氮氧化物燃烧器等),降低玻璃熔化能耗,减少熔窑吨玻璃液烟气量,有效地降低熔窑吨玻璃液污染物的产生量。

2、排放浓度一般指排入大气时的浓度,可以是经过环保处理的,如经过环保处理,这样的浓度排放,根本就不能称为低氮燃烧技术。

3、鼓励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量,再经过环保处理排放,可更好地保护环境,该技术的使用,可减少1/2-2/3的氮氧化物的产生量,可大大减轻环保负担,节约资源和成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4、目前我国少部分企业已引进该低氮燃烧技术,也亟待国内技术攻关和大力推广应用。

 

赵万帮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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