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4月8日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本次修订的导向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顺应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大力破除无效供给。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涉及日用玻璃行业的内容:

第一类 鼓励类

十九、轻工

24、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含 NOx 排放浓度≤1200mg/m3 的低氮燃烧技术、全氧燃烧技术、全电熔、电助熔)的设计、应用;玻璃熔窑 DCS 节能自动控制技术

25、轻量化玻璃瓶罐(轻量化度≤1.0)工艺技术和关键装备的开发与生产

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9、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

第二类 限制类

十二、轻工

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

11、3 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12、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

13、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 2021 年 1月 1 日是指应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十二)轻工

20、燃煤和燃发生炉煤气的坩埚玻璃窑,直火式、无热风循环的玻璃退火炉

21、机械定时行列式制瓶机

33、添加白砒、三氧化二锑、含铅、含氟(全电熔窑除外)、铬矿渣及其他有害原辅材料的玻璃配合料

 

(摘编:赵万帮)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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